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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子认证服务探讨电子签名的效力

日期:2023-06-28
全文约3000字,预计阅读15分钟。

引言

在国家持续出台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政策下,电子签名行业发展迅速,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政务、商业活动中已经被广泛的应用。但实务中,企业对于电子签名的效力、电子签名服务商的甄选、电子认证的功能等仍存在诸多疑问。本文笔者将结合客户实际操作电子签名认证的经验,从电子认证服务的角度对电子签名的效力予以探讨。

一、电子签名的概述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除了涉及人身关系、公用事业服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外,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现行法律予以民事主体选择使用电子签名的权利,并对电子签名予以保护。

现今,电子签名行业发展迅速,电子签名平台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产品服务除了电子签名,还包括身份认证、合同管理、存证服务和发票管理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获得电子签名服务。

二、电子签名的效力

(一)有效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下称“《电子签名法》”)赋予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电子签名法》中的定义,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如通过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形成,而不强调必须有签章的形式出现。

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①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③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从《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的电子签名条件的规定可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主要为两点,一是需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二是不存在被篡改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电子签名可靠的形式多样,但电子签名可靠性最好的背书就是第三方认证,主张电子签名有效的一方一般都会向法院提供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电子印章是否备案不影响效力

电子印章是电子化的印章,也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电子印章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公章的图像与数字证书、签名密钥等数据有效绑定。企业刻制公章后,需要将印模、刻制公章单位的名称、公章刻制经办人等基本信息提交公安机关备案。而《电子签名法》出台后,各地也制订了电子印章相关的管理办法,如北京市公安局制订的《关于电子印章管理工作意见》、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制订的《上海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均规定印章制作单位在电子印章制作完成后的24小时以内,应当将规定的信息向公安机关备案;《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子印章系统应当选择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资质的机构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并将制作的电子印章向公安机关备案。

但经笔者多方咨询,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生产的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监管,公安部门未建立电子签名系统的备案系统。而且,公安部门的管辖权以属地原则为主,即使企业向注册地的公安部门申请电子印章备案,目前也未能实现全国联网。因此,在实践中,电子印章的备案尚未实际开展。

虽然电子印章未能实现公安部门的备案,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电子印章是否备案不影响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法院在判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时,一般会考虑:1.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第三方平台是否具备提供电子签名服务的资质;2.电子签名证书是否由有资质的电子认证机构颁发;3.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有效;和4.数据电文是否保持完整、未被更改或篡改。因此,电子印章是否备案,不成为司法实践中主要认定电子合同是否有效的证据,法院更多是从电子签名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合同是否完整未被更改或篡改来认定电子合同的有效性。

三、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实现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的方式

(一)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

目前的法律未对电子签名的可靠性或者实现方式作出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来进行电子签名,并在签署完毕后确保文件无法被篡改。当事人提供电子签名的第三方认证报告可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

《电子签名法》中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并应具备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符合国际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和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等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实质审查和实地审查后,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在官方网站公布获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名称、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而《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认证活动、认证技术和数字证书产品等都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监管,因此,在认定电子签名有效性时,与未经认证的电子签名相比,经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的电子签名的有效性证明力较大。

(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认证方式

电子签名要获得与盖章、签字的同样效力,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数据电文,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实现防止篡改的目的。目前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兼具身份认证和签名认证的双重功能,并通过技术操作来确保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1.身份认证

在签订电子合同前,签约人需先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签名平台注册账号,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首先会对签约人进行身份认证。虽然因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不同,所需认证资料会存在一些差异,但主要材料大同小异。签约方为个人的,签约人一般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人脸识别和手机号码验证;签约方为企业的,一般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对公账户的信息,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代理人进行身份认证。

2.签名认证

合同双方都需要通过短信验证码、指纹、刷脸等方式再次登录平台,以确保为本人登录。双方完成身份认证后,合同一方上传合同文档至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签名平台,在完成己方签署后可以发送给合同另一方签署。双方通过平台完成电子合同签署后,电子合同将储存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云端,双方可以随时登录平台,对电子合同进行管理操作。

(三)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对签约人完成认证后,会出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也称为“数字证书”。证书上有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证书持有人名称、证书序列号、证书有效期、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签名、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其他内容的身份证明数据。如对电子签名有任何纠纷或争议,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可提供纸质技术报告和电子数据存证证明,以证明签约人为本人真实操作,且合同内容未被修改或篡改。

四、结语

通过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来证明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被认可的方式。目前市场上有众多电子签名服务平台,通过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实现可靠的电子签名,企业或个人在了解电子签名平台时可以先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开查询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文件。企业或个人在积极相应家数字经济政策的同时,也应注意电子签名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相信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签名的应用将更为广泛、效力将更具公信力。



审稿人:王翠萍、马冬梅